黄某在平桂区经营一家消防安装公司(下称A公司),主要从事私人别墅消防安装工程,但A公司并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,因而挂靠位于南宁市的某消防安装公司(下称B公司)开展业务。按照规定,A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,从设计、施工到验收均需经过B公司审核,并出具相应报批材料,之后才能提交当地消防部门审批。
2021年开始,随着业务量日益增多,报经B公司的程序让黄某越来越感觉到不仅影响工作效率,更影响到工程回款速度。正当黄某为此烦恼之际,一条内容为“承接各类证件、印章”的小广告引起了他的注意,黄某根据广告上的电话添加了昵称为“春哥”的微信。
抱着试一试的心态,黄某以150元的价格向“春哥”购买了一枚B公司的印章并用于工程业务,假印章未被有关部门识别且黄某的业务进展顺利。之后,黄某逐渐大胆起来,于2021年至2023年多次向“春哥”购买假证件、假印章。与此同时,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逐渐掌握黄某频繁购买假证件、假印章的行为,并于2023年4月26日将黄某抓获归案。
根据黄某的供述,公安机关很快锁定卖家“春哥”,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某小区将化名“春哥”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抓获归案,当场在其出租屋内抓获正在制作假证件的彭某妻子袁某,现场查获包括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、公司在内的各类假证件、假印章1万余册(枚),以及印章机、打印机等制假工具。